一、解除主附险捆绑销售要求
爱满分重疾20/爱加分重疾20可选附加,不要求必须附加;
二、主险满期生存保险金责任变更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照期满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年度数×15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责任变更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年度数×15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本文由作者平安小王子编辑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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