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年度服务津贴
收展员八级至收展员四级按当月新契约业绩×25%核发;
收展员三级按当月新契约业绩×27%核发;
收展员二级至收展员一级按当月新契约业绩×28%核发。
续年度服务津贴
按续年度保费×续年度服务津贴比例核发。
岗位津贴
凡收展员当月举绩一件且新契约业绩(不含短险续保业绩)符合下表标准者按下表核发岗位津贴。
付费解锁阅读内容
展业超额奖金
1.各级收展员每月新契约责任额
2.展业超额奖金
各级收展员超额完成当月责任额时,新契约业绩超过责任额部分,按下列办法计提展业超额奖金:
展业超额奖金=超过责任额部分的新契约业绩×核发比例核发,比例依下表制订。
继续率奖金
依本人销售的寿险新契约第13个月继续率按下表核发继续率奖金。
继续率奖金=当月领取的第二年度服务津贴×提奖比例。
服务津贴
包括区域服务津贴、标准化服务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年终奖金
按照当年度个人累计新契约业绩×核发比例核发。核发比例则依个人全年月平均业绩按下表标准核定。
增员奖
增员奖金的核发规定如下
展业外勤推荐新人上岗,依新人上岗第1到第12个月个人新契约业绩的按下表核发推荐人增员奖金:
本文由作者平安小王子编辑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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