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年度服务津贴
按当月新契约业绩×30%核发。
续年度服务津贴
按续年度保费×续年度服务津贴比例核发。
继续率奖金
按当月领取的第二年度服务津贴×核发比率核发。核发比率依本人销售的寿险新契约第13个月继续率按下表对应核发比率核发。
付费解锁阅读内容
增区奖金
1.展业区培养成立新展业区时(即从该区育成新的展业区主任),于新展业区成立次月一次性核发课长增区奖金1,000元,若新展业区主任属二次晋升者,则上述增区奖金不予核发。
2.展业区培养成立新展业区时(即从该区育成新展业区主任),于新展业区成立后的次月一次性核发该新晋升区主任入司推荐人增区奖金1,000元,推荐人已晋升为区主任以上主管或新展业区主任属二次晋升者,则上述增区奖金不予核发。
增区回算奖金
从新展业区成立第1到第12个月、第13到第24个月分二阶段,分别按新展业区业绩100%和60%回算计提增区回算奖金,计提方法如下:
增区回算奖金=回算业绩×规模提奖系数×人均产能提奖系数×活动率提奖系数×继续率调整比例。
提奖系数同《展业外勤薪资待遇作业规定》中区主任管理津贴系数。
业绩回计期间,若原区主任晋升为课长及以上主管,如其有直辖区,则继续回计直辖区计提增区回算奖金,否则终止回计。业绩回计期间,若原区主任晋升为课长及以上职级后重新降至区主任职务,若其回算期限未结束则继续回计计提增区回算奖金,直至回算期满。
本文由作者平安小王子编辑投稿
如若转载,请注明作者与链接出处:https://www.075238.com/2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