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家解答并点评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条款将“意外”定义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必须同时具备该四项要素,缺一不可。
而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猝死具有意外性、突然性、自然性与非暴力性的特点。
保险之“意外”与通常理解的“意外”存在较大的区别,意外≠意料之外。猝死的真正含义是“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其本质是疾病亡故,属于非暴力性死亡(自然死亡)的范围。
因此,在保险赔付中,猝死属于疾病身故,而不是意外身故。
二、被保人猝死,什么能赔?什么不能赔?
根据被保人具体保单合同,如涉及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可赔付,如涉及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不予赔付。为了减少理赔纠纷,目前大多数意外伤害保险已将“猝死”纳入责任免除范畴。
三、案例
客户信息:王某;性别:男;年龄:54岁;出险原因: 猝死
保单信息:投保了鸿运随行经典,险种类型属于两全险,保险期间是20年,保额413;鸿运随行意外,险种类型属于意外险,保险期间是20年,保额100000
赔付情况:鸿运随行经典赔付金额14868
案情回顾:
2017年9月,客户王先生在平安人寿投保了鸿运随行经典、住院日额13、鸿运随行意外。2019年8月,王先生不幸猝死身故,后法定受益人提出理赔申请。
经平安人寿理赔审核,猝死属于疾病身故,且被保险人本次事故属于《鸿运随行意外》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最终按《鸿运随行经典》条款给付身故保险金148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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