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简单的介绍下
1、产品名称:平安理财-智享价值 180 天(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ZXD200001。
3、产品管理人: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4、产品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销售服务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根据产品说明书览卷申购赎回的原则和要求
这款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有以下申购赎回的原则和要求:
-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购对应开放日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价格以赎回对应的投资到期日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 申购确认后,投资者可以对其持有的份额在该份额对应的每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到期日之前发起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将在该投资到期日后的第2个交易日进行确认,赎回申请在该投资到期日15:00(不含)之前可以撤销,赎回金额以该投资周期投资到期日的净值计算(若投资到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管理人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管理人收到了申购、赎回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管理人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认/申购对应的开放日后及赎回对应的投资到期日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份额。
- 管理人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受理投资者申请,如申购或赎回达到产品规模上限,或发生以下“6、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的情形”或“7.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时,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请。
具体申购赎回的金额要求如下:
- 申购资金起点为1元人民币,以1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 单笔申购上限: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单笔申购上限为3亿元。如发生超额申请,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拒绝或受理。管理人有权以公告形式调整单笔申购上限。
- 单一投资者持有上限:单一投资者各类份额持有上限均为3亿元,在产品运作过程中因收益分配、净值波动等被动超上限的情形除外。管理人有权以公告形式调整单一投资者持有上限。如发生超额申请,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拒绝或受理。
在赎回方面,当管理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且不会对本理财产品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当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款项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款项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会对本理财产品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一日终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对超过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有权拒绝或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或者时间优先(即先申请、先赎回)的原则,确定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本文由作者汽融专家张伟杰编辑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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